吴仪
审计署近日发布审计署2010年度绩效报告,从可用金额计量的审计成果和不可用金额计量的审计成果两个方面,对本部门的投入产出进行了分析。据称,2010年底全署在职人员3037人,全年财政拨款支出7.91亿元。从审计发现问题角度看,投入产出比为1∶82,人均审计成果为2139万元;从审计整改角度看,投入产出比为1∶79,人均审计成果为2055万元。
这样的政府绩效评估,乍看让人觉得不可理喻:审计署的投入产出高,不是你绩效高,而是因为问题资金多。如果有个国家的财政经费没有挪用,没有被截留,那个国家的审计署的类似投入产出自然不会高。把问题资金多当成自己的政府绩效,简直是贪“天功”为己功。
但审计署的绩效意识,还是值得我们高度肯定。企业自然要强调效率,而一个政府部门计算并公布自己的绩效,这次还是大姑娘坐花轿头一遭。向社会提交绩效报告,无非是告诉民众,纳税人的钱在一个政府部门花得值不值得,这是对预算公开与预算民主的深化。
对政府进行绩效评估,代表了正确的方向,对政府各部门来说是大势所趋。人人希望政府高效,但政府高效从何而来?在英国,存在各级各类财政拨款的绩效评估委员会,每年花费数十亿英镑,对政府公共管理部门及医院、监狱、学校等进行绩效评估。美国联邦和州政府也聘请研究机构,对政府进行绩效评估,这也是里根政府改革的精髓之一。
在中国,一个政府部门干得怎样,一向是基于上级印象。近年来推行政府目标责任制,却不是真正的效率管理与评估,考核结果往往是大家都通过,老百姓却未必满意。这样的考评,实际上是评功摆好,做了哪些事、开展了哪些活动,罗列在案,显得一年忙到头。但很有可能,职责要求它做的,民众期待它做的,它实际上做得并不算多。
举个例子,监管部门可以年终总结说,我查处了三聚氰胺、瘦肉精等一批大案要案,极大地净化了市场环境。事实也许是,市场上有100起非法案件,监管部门却只查了其中两三件。
对政府部门进行绩效评估,使民众知道一个政府部门的效率高低,使这个政府部门了解自己与应有效率状态有多大差距,是提高政府效率的一个有效方法。人民设立政府,向政府提供经费,是希望政府能够生产并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,这跟企业一样,也有一个投入产出的问题。一个政府部门获得财政预算,最后产出了多少公共产品与服务,其量与质如何,就具有关键意义。
当然,政府绩效评估是一个复杂的问题,它不能像企业那样,以市场回报率为标准;也不可能都像审计署那样,看投入多少财政拨款,查出多少问题资金。我们可以明确每个政府部门的权责,然后对其工作业绩进行纵向与横向的比较,在历史的维度跟自己比,在横向上与国内国际同行比,从而呈现一个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。
对政府部门进行效率评估,目前是一个新生事物,缺评估体系,缺评价标准。但现在不是有高校排行、企业排行和富豪排行了吗?推行政府部门绩效评估,甚至搞一个绩效排行,对建设高效政府无疑具有推动作用。现在所要的是制定科学的评价体系,积累纵向与横向的比较资料,逐步让效率评估走上正轨。